坦桑尼亚认证模式:
途径A -测试、验货认证
途径A即出运的产品需同时进行产品测试和现场检验,以证实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关键要求
或者制造商规范的。
该认证途径适用于贸易商或制造商出口的所有产品,也适用于所有的贸易方。
途径A认证程序如下所列:
a.出口商提交认证申请表(RFC)
b.PVoC国家办公室审核认证申请表/认证文件
c.PVoC国家办公室委派指定检验员执行现场检验
d.执行大货抽样测试
e.PVoC国家办公室签发最终符合性证明书(CoC)
途径B -产品登记、验货认证
途径B是由PVoC国家办公室进行产品登记,为质量合理和稳定的产品提供的一种快速认证
程序。
对频繁出口同类货物的供应商,此途径尤其值得。
途径B产品登记认证程序如下:
a.产品登记
出口商提交产品登记申请表至PVoC国家办公室
PVoC国家办公室审核登记申请资料
b.登记产品的认证程序
提交认证申请表(RFC)
PVoC国家办公室委派指定检验员执行现场检验
执行随机的大货抽样测试
PVoC国家办公室签发最终符合性证明书(CoC)
途径C–产品注册
途径C只适用于能证明在生产制造过程中执行质量管理体系的制造商,由PVoC国家办公室
审查该产品的生产程序和注册产品
资料需求:
对应发证机构BV和CCIC来讲,有以下资料就可以申请坦桑尼亚PVOC认证,或者说坦桑尼亚COC认证,SGS则要在以下基础上,增加产品照片和包装照片.
1、 测试报告
2、 装箱单
3、 发票
4、 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