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众筹法律风险防范 股权纠纷诉讼代理 上海股权律

  • 发布时间:2018-10-26 15:06:05,加入时间:2014年05月09日(距今367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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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师宋长贵

  伴随着互联网金融井喷式发展,众筹作为主流融资模式之一,被越来越多的机构和个人认可,当然,众筹融资在我国尚处于摸索阶段,还存在着诸多争议。股权众筹如何运营,如何融资,都有哪些切实可行的商业模式,如何规避可能产生的商业风险?

  股权众筹,其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运营的合法性问题,这中间可能涉及较多的就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发行证券;二是出资人的利益保护问题。

  1.运营的合法性

  股权众筹运行合法性,主要是指众筹平台运营中时常伴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发行证券的风险,而很多从业人员包括相关法律人士对此也是认识不一。

 (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风险;(2)非法发行证券的风险

  2.出资人的利益保护

 (1)信任度:由于当下国内法律、法规及政策限制,股权众筹运营过程中,出资人或采用有限合伙企业模式或采用股份代持模式,进行相应的风险规避。但问题是在众筹平台上,出资人基本互相都不认识,有限合伙模式中起主导作用的是领投人,股份代持模式中代持人至关重要,数量众多的出资人如何建立对领投人或代持人的信任度很是关键。

  (2)安全性:目前,从国内外众筹平台运行的状况看,尽管筹资人和出资人之间属于公司和股东的关系,但在筹资人与出资人之间,出资人显然处于信息弱势的地位,其权益极易受到损害。

  (3)知情和监督权:出资人作为投资股东,在投资后有权利获得公司正确使用所筹资金的信息,也有权利获得公司运营状况的相关财务信息,这是股东权利的基本内涵。

  (4)股权的转让或退出:众筹股东的退出机制主要通过回购和转让这两种方式,如采用回购方式的,原则上公司自身不能进行回购,应由公司的创始人或实际控制人进行回购;采用股权转让方式,原则上应当遵循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宋长贵律师团队一个由注册会计师、律师为主的专业法律服务团队,团队成员均具有大型企业内部控制工作经验及事务所执业经历。各成员根据其业务特长及业务方向分工协作、集思广益,在互联网金融领域,有深厚的金融法律素养、丰富的风控经验及投研能力.宋长贵律师团队主要业务范围:担任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税务筹划及涉税事务处理;PE私募及互联网金融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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