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景德镇御窑厂烧造的瓷器是皇家专用的,按理说,所有官窑瓷器都要送到皇宫。可是,一直以来,民间确实留存着大量的官窑瓷器,这是为什么?
次色瓷器变价是清代御窑厂特有的一种瓷器处理办法。官窑中的次色瓷器,是与正品中的上色对应而言的。变价就是将次色瓷器出卖以换取现银。瓷器作为手工业产品,在烧造过程中必然有正品、次品及破损之分。
乾隆时期有个著名的督陶官叫唐英,他在乾隆八年(1743 年)二月二十日的奏折中曾说:“所造之器,出自窑火之中,不能保其件件全美,每岁每窑均有选落之件。”这选落之件就是次色瓷器。官窑中的次色瓷器,在雍正六年(1728年)之前是散贮在御窑厂的库房里,雍正七年(1729 年)至乾隆七年(1742 年)这段时间是解送京城。到了乾隆七年(1742 年)以后,就奉旨将次色瓷器在景德镇就地变价了。道光以前的黄釉瓷和祭祀用瓷,即便是次色,也是不能变价的。道光以后,所有次色瓷器都在景德镇变价处理了。所以,在民间见到的有些瑕疵但却印有清代皇家落款的官窑瓷器,大多应该是景德镇御窑厂变价处理的次色瓷器。
按理说,官窑瓷器只有破损或久存不用,才作变价处理,但是到溥仪退位后的小朝廷时代,由于经费不敷,竟然也打起了变价的主意,只不过与老祖宗不同的是,这时变价的不是什么破损和平常之器,而是专门挑皇宫值钱的物件变卖,不但变卖清代御窑的瓷器,还有明代的官窑瓷器,甚至还变卖了元代青花白地瓷葫芦瓶。让人惊愕的是,在当时还采用了投书竞买的方式。
官窑瓷器是皇帝常常用来赏赐的物件,赏赐的对象既有王公大臣、封疆大吏,也有皇子公主、贵族命妇和身边的侍卫,此外还有蒙古王公和西藏喇嘛等。每次赏赐瓷器的数量多寡不一,少则一两件,多达数千件。
现在,根据景德镇官窑的进贡清单,对划拨到圆明园的御用瓷器数量作了个统计:乾隆时期督陶官进贡陈设在圆明园的瓷器有 1746 件,嘉庆时期进贡瓷器陈设在圆明园的有 2015 件,道光时期进贡瓷器陈设在圆明园的有 2452 件,咸丰时期进贡瓷器陈设在圆明园的有 152 件。所有这些瓷器,都随着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一并遭劫,或被砸碎再也见不到了,或被劫掠而流散到世界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