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注册公司日常经营会涉及到合同印章

  • 发布时间:2018-10-29 17:15:21,加入时间:2018年08月22日(距今25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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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包括公司公章、公司合同章、公司财务专用章和人事用章等等,实践中公司日常经营怎么使用印章?这几种印章的用处是什么?是不是只能用公章其他章不用使用?

能用公章不用其他印章?那是不能的。法律对某些情况下该用何种印章有强制性规定。明确发票只能加盖发票专用章。

不同的印章是否有法律效力区别?这个是没有要求的,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盖章要求并且意思表示真实,印章均为有效。但是由于印章的使用范围大小不同,导致人们以为印章有效力大小之分。

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广的使用范围,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除法律有如发票的盖章外,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

公章是可以代替合同专用章,这个要记清楚哦。在合同、协议的签订中,公章和合同专用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公章与合同专用章并列使用,也足以说明公章与合同专用章在合同签订方面的效力是一样的。

公章是不可以代替法定代表人章的,这个要看具体情况而定,如委托授权书上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此时仅有公章是不行的。

合同上加盖分公司的印章是有效的,因为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法人地位,但分公司也领取营业执照,能够成为民事诉讼的被告,因此在合同上加盖分公司的印章,一般也认定合同有效,相关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东莞注册公司经营过程中在印章方面会遇到的风险,他人使用假冒的印章,他人使用扫描打印出来的印章,对方使用的是没有备案、没有资质的内设部门章。东莞注册公司更改名称后已使用新印章,盖有原印章的合同对公司是否仍有效力有效。企业名称的变更并不影响变更后的公司承担原公司的债务,盖有原企业名称印章的文件对变更后的公司依然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对原企业名称印章应当妥善保管,可以明确保管人,必要时可以对该印章进行销毁并登记备案,以降低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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