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考核合格者钳工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管,各省、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执行,通过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各项技能鉴定后,由人保部颁发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并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国家人保部网上查询,钳工职业资格证书是相关人员求职、任职、晋升、包括出国等的法律上的有效证件,可记入档案、全国通用。
从事须《职业资格证书》上岗工种的求职者,应主动交验《资格证》对未取得的求职者,各职业介绍服务机构不符就业,用人单位不得录用,擅自招录工人的,将按《规定》给予处罚
钳工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管,证书全国通用。钳工实行全国统一标准、统一教材、统一命题、统一鉴定时间、统一证书核发。钳工职业资格证书是相关人员求职、任职、晋升、包括出国等的法律上有效,可记入档案、全国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