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门广西领事馆盖章如何申请办理
领事加签是指一国外交、领事机构及其授权机构在公证文书或其他证明文书上,确认公证机构、相应机关或者认&证机构的zui后一个签字或者印章属实的活动。由于领事认&证的特殊作用,可以形象地将其比喻为发给涉外文书的“签&证”。
在国际贸易中,“使馆认&证”是商业认&证中的一种。由于它可以对进口商品的产地、价格、担保等方面进行,加之认&证所需时间相对较长,费用较高,近年来,越来越多地被一些国家用作进口的非关税贸易壁垒措施。如科威特、南韩、阿根廷、土耳其、埃及等国规定:凡进口货物必须出具经“使馆认&证”的一般原产地证&书,货物方能通关。
领事认&证的费用
1.一般情况下,办 理领事认&证所发生的费用由我司先行垫付,待认&证文件寄回,再据实结算。对于有不良记录(结算不及时等)的合作伙伴,则应预交办 理费用。
2.已送进使领馆进行认&证的文件或单据,申请单位发现错误要求退回的,须提供盖有单位公章的书面撤单申请,贸促会可以帮助及时追回,但其已发生的费用,申请单位必须承担。
3.由于各个国家使领馆的规定、收费及注意事项时有调整,所以办 理领事认&证的费用不是一成不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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