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资公司注销流程
一、企业办理变更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文件和证件的原件(包含营业执照原件)。
二、注册书、申请书一律用钢笔填写。
三、提交的材料均需打印,纸张规格应当与注册书规格一致。
对内资公司注销进行登记
1、凡企业法人注销登记,必须提交企业要求注销登记的报告及和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还应该提交有关债权债务的清理证明
2、凡营业单位注销登记,需持上一级法人单位的申请报告,方可领取注销登记注册书。
3、需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和企业所有印章(公章、财务章、合同章等)。
分公司及内资公司注销登记
分公司及内资公司注销,需提交下列文件及证件: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因决议解散或因合并,应提交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应该提交法院裁定书;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的,应该提交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
5、提交公司决定注销后,登报清算债权债务的三次公告;
6、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公章、财务章、合同章等;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9、内资公司注销:需提供公司股东会关于注销分公司的决议或决定,并提供债务清偿情况报告和营业执照的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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