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著作权登记部是承担各类作品著作权登zwnj;记和境外音像制品著作权合同认证登记的业务部门。著作权登记工作是为贯彻著作权法的实施,适应著作权人和有关权利人的实际需要而设立的,这些工作在明确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权利人可将已登记的事项作为拥有权利的初步证明,在人民法院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处理著作权纠纷案件时,登记证书可作为证据使用。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作品,作品登记机关不予版权登记:
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2、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
3、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二、版权登记委托流程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或单位申请),或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申请);
2、提供申请版权登记的作品样一式两份及版权登记确认书;
3、签订委托合同,交纳申请注册费用(官费及代理费);在《版权代理委托书》上委托人一栏中盖章,不必填写。
版权登记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知识产权保护的作用:使企业知识产权权利得到保护,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并予以重点保护,可作为技术入股和申请科技成果的依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