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合伙企业为什么分红时不需要缴纳红利税了
深度解读(其中个人所得核定征收)
一、关于私营企业类型的划分问题。根据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私营企业发放营业执照的类型划分,私营企业主要有三种类型:即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他们的主要区别是: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法人资格,负有限责任,应缴纳企业所得税;而私营独资企业和私营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负无限责任,不须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关于私营企业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适用问题。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私营企业应按不同类型,适用其相应的个人所得税政策,要区别不同的纳税主体和对象,确定各自相应的应税所得,并征收个人所得税。对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其投资者取得的所得要区分税前税后,凡税前取得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凡从税后可供分配利润中取得的,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税;其雇工所取得的发放工资、薪金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对私营独资企业和私营合伙企业,其投资者取得的所得,不再区分税前税后,统一只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税;其雇工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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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私营企业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问题。私营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的确定,必须严格按照市局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不论实行何种征收方式,对投资者及其雇工所取得的所得必须严格进行区分,分别按各自不同的应税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实行个人所得税带征方式的私营独资企业和私营合伙企业,对其带征的个人所得税专指对投资者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对其雇工所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仍应按“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针对利润较高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负过高的现状,上海崇明个人所得税高一档按照3.5%(实际不到3.5%)核定征收政策,提供税筹方案如下:
个人所得税筹划---从45%直降为3.5%
在上海崇明设立合伙企业或者个人独资企业
税筹原理: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说的谁的规定)的通知》(财税号)上海崇明区针对入住的合伙个人独资企业,按照收入10%的利润率实行核定征收,通过将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税目转化为合伙个独的“个体生产经营所得”。即按照征收个人所得税。
合伙个独企业年收入不超过500万,另需缴纳3%增值税及0.3%的附加,个人所得核定征收。
合伙个独企业年收入超过500万,转为一般纳税人,同样按照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需缴纳6%增值税及附加。
实例:
合伙企业个税公式:收入*分级税率-速算扣除额=应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