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增城商品房买卖告开发商违约官司律师,解除合同

  • 发布时间:2019-07-29 13:52:04,加入时间:2013年12月20日(距今415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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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律师是广州市专业买卖合同纠纷律师,特擅长宅基地房屋买卖无效解除合同纠纷、建筑工程款、装修合同违约纠纷、物业管理纠纷、商品房、商铺租赁买卖合同纠纷,怎么要回首付款和定金?解除合同退押金律师、保险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借款、货款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案.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25楼,地铁:五号线区庄站B2出口。

可以委托律师代查对方财产,包括:对方账户金额、房产信息、车辆信息、公司等,可申请法院查封对方财产便于后期执行;

广州哪些面积开发商是无权赠送的?
 广州增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陈律师:开发商赠送面积是很常见的促销手段,不过在2014年《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出台后,开发商不再大规模赠送面积,因为原先可以赠送的面积现在变成了房本面积,这意味开发商赠送面积还得交税,不划算。
现在的情况是,部分开发商选择擦边球的方式赠送面积以达到促销的目的,一旦房子成交,这种风险就被转嫁到业主身上去了。现在的开发商赠送面积有以下几块地方,分别是:阳台、飘窗、地下室、门前走廊和一层入户花园等。按照新规定,阳台分为两种,内阳台和外阳台。外阳台按其外延围起的面积的1/2计算。在主体结构内部的阳台则计算全部面积。
而飘窗,如果窗台与地面距离小于45cm且净高度在2.1米以上的外凸飘窗需计算1/2面积。
地下室,如果有采光井且高度在2.1米以上需计算全部面积,如果高度在2.1米以下,需计算1/2面积。对于顶部阁楼这种赠送面积,则要根据层高来确定是否被纳入销售面积,超过了一定层高不可赠送,购房者必须购买而不能接受“赠送”。
另外,有些开发商还会赠送公共面积,比如门前花园、门前走廊等,这些面积不属于房本面积,如果被回收业主也无权主张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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