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为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办法》精神,根据人事部、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提出的关于实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总体要求,特举办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能力提升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大中专院校、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类专业技术从业人员。
二、报名条件
1、中级职称:
本科毕业后工作满三年;专科毕业后工作满五年;中专毕业后工作满八年;高中毕业后工作满十年;初中毕业后工作满十二年。
2、高级职称:
获中级职称四年以上或本科毕业后工作满八年;大专毕业后工作满十年;中专毕业后工作满十五年;高中毕业后工作满二十年。
三、课程设置
职称评审政策、标准及条件;职称资格考试学历、资历要求、外语考试及免试条件、计算机考试及免试条件、继续教育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