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符合申请条件。
1.应由2个以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或至少一个外国企业或者个人与中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6.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