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按专业类别分别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用印,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按专业类别分别与人力资源社会部保障部用印,原则上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跨区域认可办法。
一级造价工程师的执业范围包括建设项目全过程的工程造价管理与咨询等,具体工作内容:
(一)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与审核,项目评价造价分析;
(二) 建设工程设计概算、施工预算编制和审核;
(三) 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工程量和造价的编制与审核;
(四) 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结算价款、竣工决算价款的编制与管理;
(五) 建设工程审计、仲裁、诉讼、保险中的造价鉴定,工程造价纠纷调解;
(六) 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造价指标的编制与管理;
(七) 与工程造价管理有关的其他事项。
二级造价工程师主要协助一级造价工程师开展相关工作,可独立开展以下具体工作:
(一) 建设工程工料分析、计划、组织与成本管理,施工图预算、设计概算编制;
(二) 建设工程量清单、投标限价、投标报价编制;
(三) 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结算价款和竣工决算价款的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