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如何在青岛申请积分落户,落户管家为您整理了2018青岛积分落户办理指南包括办理条件、办理时间。积分落户流程等多个方面。
青岛积分落户是一些当地政府部门对外来务工人员的一种管理方式。即,只要条件达到当地人事部门规定的积分数,就可以申请把自己的户口迁到这个城市。积分的项目非常多,比如年龄、学历、职业技能、在当地缴纳社保的年限、省级以上的奖励等等,都可以转化为相应的积分,最后累计起来超过标准,即可申请落户。
积分落户条件
积分落户房产需为商品住宅并取得房产证
按照青岛市积分落户相关政策,积分落户合法固定住所指申请人本人具有落户条件的商品住宅,小产权房、商住房、仓储房等不能落户的房产不得申请。
积分落户办理时间
落户手续办理时间:2018年12月1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申请人联系拟落户地公安分局预约办理时间。
积分落户申请流程
申请人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上办事”栏目中“积分落户”版块,使用本人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认证,填报个人申报信息。填报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和积分指标信息两部分。基本信息填报完成,系统自动判断是否符合基本条件要求,符合则进入积分指标项目填报页面,否则系统自动提示不符合要求。积分指标信息页面包括指标信息填报和证明材料上传。申请人需按要求逐项填报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填报完成后,系统自动初评各指标项积分和总积分。初评总积分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的,保存提交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申请人网上报名后,需将《青岛市积分落户指标体系表》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递交到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窗口。各受理窗口按照《青岛市积分落户指标体系表》要求对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积分未达到100分的,则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初审积分达到100分的,受理窗口打印《2016年度积分落户受理回执单》,由申请人检查确认并签字,存根部分由受理窗口留存,回执部分交申请人保存。
积分落户办理期限
1.申请人单独办理户口迁入且材料齐全的,公安分局受理后当场予以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2.申请人申请配偶、未婚子女随迁的,公安分局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审核,对符合政策规定的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积分落户申请材料
1.申请人:2017年青岛市积分落户卡、户口簿及复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及复印件。
2.随迁配偶和子女: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簿及复印件、结婚证及复印件、工作状况证明及父母子女关系证明,随迁子女达到结婚年龄的需同时提供未婚声明和工作状况证明。
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是指依次提供以下证明之一:
(1)户口簿;
(2)出生医学证明及复印件;
(3)亲子鉴定书及复印件;
(4)公证书、判决书;
(5)人事档案。
工作状况证明是指以下证明之一:
(1)原户籍地就业失业登记证;
(2)在市区工作证明(劳动合同及复印件、青岛市职工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3)户口所在地村委出具的农村居民身份证明;
(4)学生在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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