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个人名义开的增值税fp能抵税吗

  • 发布时间:2019-04-01 10:28:19,加入时间:2018年08月10日(距今250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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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进行销项税额抵扣,那就要开具增值税专用fp,这只能开给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公司,购货方需要将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公司注册地址、开户银行及账号一并提交给销货方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fp。

  增值税fp分为增值税专用fp和增值税普通fp两种,如果需要给个人开具增值税fp,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fp。

  增值税普通fp,是将除商业零售以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和管理,也就是说一般纳税人可以使用同一套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fp、增值税普通fp等,俗称“一机多票”。

  增值税专用fp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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