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年报)该如何做?

  • 发布时间:2018-11-22 16:35:54,加入时间:2018年11月02日(距今24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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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icp、edi、sp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年检又开始了,从2017年度开始,就实行不盖章,

改为年报咯,各位新拿证书或者不知道该如何年报的拥有该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可以联

系南京果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年报服务哦,逾期不报会上黑名单哦,所以你们还在等什么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号)等文

件要求,深入推进电信领域“放管服”改革,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

令第42号),我部将原“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制度”调整为“电信业务经营信息年报和公示制度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报义务

凡在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均须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按照规定履行年报

义务,配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统称电信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二、工作机构

电信管理机构按照“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年报工作,包括组织报送、社会公示、年报抽

查、信用记录等。各通信管理局负责督促本局颁发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履行年报义务

三、工作安排

(一)信息报送

每年1—3月,各企业通过“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真实准确填报年报信息。每年4月,对

未按要求报告年报信息的企业,电信管理机构督促其切实履行年报义务,限期一个月内补正。

(二)社会公示

每年5月,电信管理机构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公示的年报信息(涉及商业秘密的信

息除外)以及参报企业选择公示的年报信息,向社会公开。电信管理机构统计汇总相关年报数据,各

通信管理局将本行政区的年报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报部。

(三)年报抽查

每年5—9月,电信管理机构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在执法活动中全面推行随机抽查的通知

》(工信厅政函号)要求,自行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通过书面检查、实地核查、技

术检测等方式,对各企业的年报信息及执行有关规定情况等进行检查;在抽查中发现企业有违规行为

的,应依法予以处理。

(四)信用记录

每年5月,对拒不履行年报义务的企业,电信管理机构应将其列入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在相关企

业补充履行年报义务后,电信管理机构可将其从不良名单中移出。可向壹点壹线咨询年报具体事项。

四、有关要求

(一)自觉履行年报义务

各企业要提前准备年报信息,完整、真实、准确、及时报送年报信息。年报期间,相关企业要积极配

合电信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及时改正存在的问题,自觉接受行政处理和信用管理。

(二)做好年报组织保障

电信管理机构要本着“依法行政、公开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结合实际统筹做好年报工作,加强

组织引导,做好政策宣贯、咨询服务工作,全面、客观评估企业和行业的发展状况,及时、妥善解决

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

(三)严格经营资质管理

各基础电信企业以及相关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企业要切实履行好接入管理责任,对被列入不良名单的

企业,在提供通信资源、接入服务或其他业务合作时,应将信用记录作为重要考量因素。

(四)加强支撑手段建设

电信管理机构应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电信业务综合管理平台,有效支撑信息报送、社会公示、年

报抽查、信用记录等工作,确保过程可记录、责任可落实。

特此通知。

年检改为年报,部分企业担心不通过怎么办,找南京果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增值电信许可证年检事项百分百分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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