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公正有效力,红安县房屋鉴定应根据被鉴定房屋的结构形式和构造特点,按其危险程度和影响范围进行鉴定。
房屋危险性鉴定应以幢为鉴定单位。
房屋基础及楼层危险性鉴定,应按下列等级划分:
1 Au级:无危险点;
2 Bu级:有危险点;
3 Cu级:局部危险;
4 Du级:整体危险。
房屋危险性鉴定,应根据房屋的危险程度按下列等级划分:
1 A级:无危险构件,房屋结构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2 B级:个别结构构件评定为危险构件,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安全,基本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3 C级: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房屋局部处于危险状态,构成局部危房;
4 D级: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处于危险状态,构成整幢危房。
综合评定原则
房屋危险性鉴定应以房屋的地基、基础及上部结构构件的危险性程度判定为基础,结合下列因素进行全面分析和综合判断。
1 各危险构件的损伤程度;
2 危险构件在整幢房屋中的重要性、数量和比例;
3 危险构件相互间的关联作用及对房屋整体稳定性的影响;
4周围环境、使用情况和人为因素对房屋结构整体的影响;
5房屋结构的可修复性。
湖北安测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作为一家专业第三方的红安县房屋鉴定机构
承办各类红安县房屋检测鉴定报告,钢结构检测报告,厂房结构安全环境评估报告,房屋结构安全性鉴定报告,火灾后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报告,红安县房屋抗震鉴定报告,厂房验厂检测产权办理报告。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可靠性鉴定:
(1)建筑物大修前;
(2)建筑物改造或增容、改建或扩建前;
(3)建筑物改变用途或使用环境前;
(4)建筑物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拟继续使用时;
(5)遭受灾害或事故时;
(6)存在较严重的质量缺陷或出现较严重的腐蚀、损伤、变形时。
鉴定对象可以是整幢建筑或所划分的相对独立的鉴定单元;也可以是其中某一子单元或某一构件集。
红安县房屋鉴定的目标使用年限,应根据该民用建筑的使用史、当前安全状况和今后维护制度,由建筑产权人和鉴定机构共同商定。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建筑,其目标使用年限不宜多于10年。对需要采取加固措施的建筑,其目标使用年限应按现行相关结构加固设计规范的规定进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