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要注意哪些问题

  • 发布时间:2019-05-24 11:35:49,加入时间:2014年11月10日(距今386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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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是指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颁发给从事经营

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市场合法准入资质;其中经营性互联网文

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

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办理依据

1、《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49号令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文化部令第49号)的规定,经批准,擅自从事经营性互

联网文化活动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文化行政部门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

七条的规定予以查处,并没收*法所得。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办理前明确3点

明确当前你所从事的行业

明确你当前业务的资质盈利模式

明确你所从事的业务经营范围(纯业务、无地域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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