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是指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颁发给从事经营
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市场合法准入资质;其中经营性互联网文
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
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办理依据
1、《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49号令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文化部令第49号)的规定,经批准,擅自从事经营性互
联网文化活动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文化行政部门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
七条的规定予以查处,并没收*法所得。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办理前明确3点
明确当前你所从事的行业
明确你当前业务的资质盈利模式
明确你所从事的业务经营范围(纯业务、无地域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