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在实际生活中非常多,主要是由于建筑工程分包造成的。在因为建筑合同纠纷起诉的过程中,财产保全这一法律程序是非常重要的,有关于财产保全的重要性体现在哪些方面,沈阳建筑工程律师-王洪涛律师主要从以下几方面为您介绍。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和普通的民事纠纷相比,具有如下的一些特点:
第一,法律关系比较复杂。我国的建筑工程制度运行是非常混乱的,违法发包、分包、转包、挂靠等现象比比皆是。
第二,对于法官和律师专业性要求非常高。因为建筑工程纠纷不同于普通的民事纠纷,除了大量的建筑法律、法规之外,还涉及到非常专业的建筑工程施工问题。
第三,证据繁多。因为是建筑工程合同纠纷,证据往往避免不了招投标文书、施工合同、监理日志、施工日志、索赔和签证函、会议纪要等等。
第四,标的额相对比较大。
由于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有上述特点,往往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会遇到许多难题。在代理标的相对比较大的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时,原则上都要求原告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在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时,需要两个步骤:第一,向法院提供被申请人的财产线索,一旦法院查实,就可以冻结上述对方的财产;第二,在向法院提供保全对方的财产时,自己必须提供保全额度等值的担保。
如果原告一定要申请财产保全,但是又没有足额的财产怎么办呢首先,申请人可以找自己的亲朋好友,亲朋好友自愿以自己的财产为申请人提供担保;其次可以和专业的担保公司合作,向担保公司支付一定的费用后,由担保公司以自己的财产为申请人提供担保。
如果原告成功的保全了被告的财产,官司基本上可以终结了。大量的建筑工程合同纠纷起因都是恶意拖欠工程款,一旦被告的财产被法院保全过后,基本上不会再和原告死磕,毕竟诉讼也要耗费人力、财力、物力。
以上便是沈阳建筑工程律师-王洪涛律师与您探讨的有关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中财产保全的重要性的相关内容,如果您对此不清楚或者想更深入的了解相关内容以判断自己的案情,可随时咨询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的沈阳建筑工程律师-王洪涛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