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代表处设立的材料及注意事项

  • 发布时间:2018-12-01 10:49:28,加入时间:2018年05月28日(距今2532天)
  • 地址:中国»广东»深圳: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08号华联大厦1001
  • 公司:深圳万众创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用户等级:普通会员 已认证
  • 联系:李小姐,手机:13530109128

今天万众创业小编给大家介绍下,,提供给大家参考。

一、外资代表处设立的材料

1、《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外国(地区)企业住所证明和存续2年以上的合法营业证明

3、外国(地区)企业的章程或者组织协议

4、外国(地区)企业出具的对有权签字人的授权或证明文件

5、外国(地区)企业对首席代表、代表的任命文件及其身份证明

6、同外国(地区)企业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7、首席代表、代表的简历

8、代表机构驻在场所的合法使用证明

9、批准机关的批准文件

10、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二、外资代表处设立的注意事项

1、代表处不需要申请名称。 代表处的名称结构为:国家+外国企业名称+代表处

2、申请设立代表处只能由律师、代理或者代表处的中方雇员进行(必须有雇员证)

3、申请设立代表处需要先在网上作登记,待审查通过后,现场提交材料。

4、办理代表处的各项事宜均在深圳工商局办理(年检除外)。无需提前预约。

5、办理代表处新设立或者任何变更,均须办理报纸公告。费用为500元。

6、代表处的代表(含首席代表)人数不能超过4人。

7、公证书的有效期为六个月。

以上就是万众创业小编整理介绍的,,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联系我时请说明来自志趣网,谢谢!

免责申明:志趣网所展示的信息由用户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使用本网站的所有用户须接受并遵守法律法规。志趣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志趣网建议您交易小心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