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是国家依照有关法律,对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实
行准入类职业资格制度。该项制度的建立,是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的一项重大创新,是贯
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的有力举措,将有利于提高社会消防专
业化管理水平,有利于规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发展,对加强消防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
促进消防监督管理机制改革,提高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凡中国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备相应学历、实践经验
及专业背景等方面条件的,均可以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一级注册
消防工程师实行全国统考,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应试科目的考试并合格,可取得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
(二)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
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
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
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
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四)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
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
工作满2年。
(五)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
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六)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
均相应增加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