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在华使馆合法化 不限区域
领事加签是指一国外交、领事机构及其授权机构在公证文书或其他证明文书上,确认公证机构、相应机关或者认&证机构的zui后一个签字或者印章属实的活动。由于领事认&证的特殊作用,可以形象地将其比喻为发给涉外文书的“签&证”。
在国际贸易中,“使馆认&证”是商业认&证中的一种。由于它可以对进口商品的产地、价格、担保等方面进行,加之认&证所需时间相对较长,费用较高,近年来,越来越多地被一些国家用作进口的非关税贸易壁垒措施。如科威特、南韩、阿根廷、土耳其、埃及等国规定:凡进口货物必须出具经“使馆认&证”的一般原产地证&书,货物方能通关。
同一货物的票据一正三副,是否都需要认&证?
同一货物的票据的副本是否需要办 理领事认&证,是由文书使用国决定的。如文书使用国要求对有关票据的副本办 理领事认&证,则应按对方的要求办 理。在办 理领事认&证前,有关票据的副本上也应加盖出证机关的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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