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社会快速的发展,导致各种领域层出不穷,游戏,科技,产品,效劳,等等,但这些都离不开相同东西,那就是商标知识产权,没有一个注册商标,就不能给产品打响品牌,市场反响自然也不会太杰出。
自商标局在部分地区开通受理窗口以来,许多有商标请求计划的人都摩拳擦掌,认为很简单,去窗口处递材料就行,殊不知材料交了,注册费也交了,最后落个“料财两空”的后果,这脸打的啪啪响,要知道,商标署理机制是写入我国《商标法》的法定准则,是我国商标准则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不会由于一个小窗口而出现终结“署理的现象”。
假如用一句话概括商标署理组织在商标请求事务上的效果,那就是,在商标注册请求提交商标局之前,依商标检查规范进行“预审”,专业的商标署理人,绝不亚于一个商标局的检查员。
今天,购店网小编就和我们聊聊商标检查中最为要害的和专业性最强的实质检查是什么。
一.商标注册请求是否合法
《商标法》规则,商标的构成主要由七大元素构成,分别是:文字,图形,字母,数字,颜色组合,三维标志,声响等。
二.商标是否具有明显性
《商标法》第九条规则,请求注册的商标,应当具有明显特征,便于辨认。商标的独特性是商标注册的必备条件,是商标专用权的基础,因此,商标的独特性是商标检查和核准的重要内容,商标明显性的认定还应考虑具体商标的特殊性。
三.商标是否与别人在先权力抵触
(1)商标不得与已注册商标相抵触。假如商标同别人已注册的在先商标相同或近似,容易引起混杂。为维护商标的独占专用权,与在先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是不能被核准注册的。
(2)商标不得与初审布告里的商标相抵触。初审布告的商标享有请求在先权,受法律维护。假如新请求的商标与初审布告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局会依法驳回新请求商标。
(3)商标不得与别人商号相抵触。商号权是依有关法规、条例,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承认并依法维护的一种工业产权。假如新注册商标与别人商号名称相同,在经济活动中是极易造成混杂。所以,与别人商号名称相同的商标也很难被核准注册。
(4)商标不得与别人外观专利权和著作权相抵触。外观专利权和著作权是受《知识产权法》维护的,新请求商标的文字、图形若仿照、抄袭别人产品的装潢、外观设计或其他文学艺术作品,侵犯了别人的著作权或专利权,也是不能被核准注册的。
(5) 商标不得与公民身份权相抵触。公民身份权受法律维护。未经自己赞同,不得以别人肖像、名字、艺名、笔名作为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