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苏州积分落户新政策,苏州积分落户制度实施细则
苏州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颁布发布会在市政府发布厅举行,政策将于2016年1月15日起正式实施,而且具体计分标准也出来了。
一直都说苏州要实行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现在,这项影响700万人的政策终于确定了!
积分落户可享受哪些福利:
积分达到一定分值的,可以享受相应的户籍准入、子女入学、子女参加苏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公共服务待遇。
适用地区
本市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工业园区和高新区,以下简称市区。
适用人群
在市区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流动人口,经本人申请,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
苏州县级市及吴江区户籍人员申请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的,以公安机关流动人口信息登记时间为居住依据,无需居住证。
计分标准
积分管理总积分=基础分+附加分+扣减分
一基础分:
个人基本情况、参加社会保障情况、居住情况
个人基本情况积分:
1.年龄
得分标准:18周岁以上至40周岁以下人员为10分。
2.文化程度得分
得分标准:
大专(高职)30分
大学本科60分
硕士研究生200分
博士研究生400分
按较高学历计分,不累加计分。
3.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或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资格得分
得分标准:
1、职业技能等级五级(初级工)10分
2、职业技能等级四级(中级工)、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职称30分
3、职业技能等级三级(高级工)、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职称50分
4、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技师)100分
5、职业技能等级一级(高级技师)、专业技术资格副高及以上300分
按较高职业技能等级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计分,不累加计分。
参加社会保障情况得分
得分标准:
1、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每满1个月,加5分;累计总分不超过500分。
2、缴纳住房公积金每满一年加5分,累计总分不超过50分。
居住情况积分
1.房产情况
房产面积得分标准:
拥有且居住房产面积>=75㎡60分
超过75㎡的每增加25㎡加20分
2.办理居住证年限
得分标准:
在苏州市区连续居住时间每满1年加30分,较高分限300分。
二附加分:
计划生育情况、发明创造、表彰奖励、社会贡献、投资纳税、公共卫生
计划生育情况
得分标准:
申请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并出具有效证明的,加100分。
发明创造
得分标准:
1、发明专利获得授权并计入苏州市授权数据内的第一发明人30分/件(可累计计分)
2、申请积分管理当年度获得授权并计入我市授权数据内的实用新型专利(以证书授权公告日为准)的第一发明人10分/件,累计较高不超过60分
表彰奖励
得分标准:
1、获得区党委、政府及区部、委、办、局表彰奖励10分/次
2、获得市委、市政府及市部、委、办、局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20分/次
3、获得地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厅级以上部门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40分/次
4、在苏州市有见义勇为行为奖励每满200元,加5分
5、获得**比赛前3名奖励加100分
6、获得全国前8名、江苏省级比赛前3名奖励40分/次
7、全国前16名和江苏省级前8名30分/次
8、获得苏州市级比赛前3名奖励20分/次
9、获得苏州市区级比赛前3名奖励10分
社会贡献
得分标准:近五年内从事社会服务的,按以下标准计分:
社会服务得分标准:
1、在苏州市区参加志愿服务组织成为注册志愿者,且服务时间满24小时5分(一星级10分,二星级20分,三星级30分,四星级40分,五星级50分)
2、个人在苏州市区捐赠每满2000元5分
3、在苏州市参加无偿献血,每捐献全血200毫升5分
4、在苏州市实现造血干细胞采样10分
5、在苏州市实现捐献遗体(或器官、角膜),由其直系亲属申请(仅限一人)80分
6、在苏州市区从事环境卫生等特殊公益性岗位30分
7、在苏州市区参加义警10分
投资纳税
得分标准:
1、在苏州市区投资设立个体工商户20分
2、投资设立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有限公司30分
3、个人在苏州市区累计缴纳工薪所得个人所得税款每满1000元5分
4、在苏州市区承租合法出租房屋的租赁户,按年提供承租房承租合同和全年发5、票每年度加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