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产停业损失,是指因为拆迁不能进行正常经营所产生的所有损失,在计算该损失时不仅应当考虑被拆迁前的利润损失,还应当考虑目前的企业业务量、客户资源以及预期利益的损失。这一项弹性表较大,而且与一般性企业存在很大的差别。
因为养殖是有循环的,比方说三个月一个批次,拆迁打乱顺序可能导致养殖场两年之内建不起来,这种情况下我们认为按照每批次来计算养殖场的损失更加合理。这方面实践中有成型的例子,比方说辽宁营口的一个养鸡场的孵化基地,因拆迁导致其两年不能完全恢复经营生产,而且两年之内养殖家禽大概是三-四个批次,每个批次带来的损失额度也是一定的,所以按照批次补偿给养殖户是合情合理的。
实践中,各地对“禁养”关停养殖场应当给予的停产停业计算标准是不一致的,各个企业的盈利亏损情况也各不相同,而且养殖场在这一补偿项目上又具有相当的特殊性,所以值得养殖户重点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