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币交易所对新加坡法律意见书的要求

  • 发布时间:2018-12-20 09:22:27,加入时间:2018年07月06日(距今249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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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币现行推出自主上币平台,项目方可以自主申请上火币交易所发币,那么火币交易有要求项目方上币出具相应的主体公司法律意见书,现大部分主体都设立在新加坡那么火币指定的新加坡律师如下: 

新加坡艾伦格禧律师事务所Allen & Gledhill LLP 

新加坡王律师事务所WongPartnership LLP 

新加坡大成律师事务所Dentons Rodky & Davidson LLP 

新加坡立杰律师事务所Rajah & Tann Singapore LLP 

新加坡德尊律师事务所Drew & Napier LLC 

以上为火币指定的新加坡律师事务所 

可出具火币要求的合规法律意见书 

新加坡法律意见书需要哪些资料呢: 

1.白皮书中英文版 

2.主体新加坡公司资料 

1)公司执照 

2)公司章程 

3)公司注册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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