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产地证办理香港未再加工证明

  • 发布时间:2024-03-08 14:51:50,加入时间:2018年11月12日(距今238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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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出口韩国,选择的运输方式不是直达船,而是经过中国先到香港,然后再从香港到韩国,现在货物到了韩国,韩国海关要求出具未在加工证明;

什么是未再加工证明呢?

所谓的未再加工证明是证明贵司出口的货物在国内生产,属于中国原产,但是货物是经香港出口到韩国,货物在香港停留的期间要出具一个证明,证明在停留时间并未对产品货物进行任何的加工或者改造,任何运输方式的转运,都需要出具这个证明,海关才会放行货物给予清关;

未再加工证明所需条件:

1.需要预先取得国内颁发的产地证书,到韩国是办理FK证书,这个我司也可以出具,还有其他各类的原产地证明也可以申请;

2.产地证上面的信息必须属实,不能虚假,且与提单,发-票上面的信息完全一致;

3.确保货物在经过香港的期间,确实并没有经过任何的加工改造;

办理未再加工证明的所需资料?

1.产地证正本一份;

2.提单复印件一份;

3.发-票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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