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公司住所变更需要的材料:
1、新住所的房屋使用证明,包括产权证复印件、租赁合同等。
2、《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3、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力机构做出的决议或决定;
4、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5、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文件。
外资公司新设所需要材料
1、外国企业开业证明 外国公司开业证明需由当地律师做公证,并由当地大(领事)使馆认证。 2、外国企业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银行资信证明由外国公司的开户银行出具,上面要说明存款余额及信誉状况、
3、外资公司设立申请书
4、外资公司章程
5、可行性研究报告
6、进出口商品目录
7、投资方的法人身份证明(或护照)复印件
8、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一年以上需要提交)、
9、公司董事会成员名单,董事会人员委派书及董事身份证明复印件 外资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需设立一名执行董事,需提供执行董事委派书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10、公司监事会成员名单,监事会人员委派书及监事身份证明复印件 外资企业可以不设监事会,但需设一名监事成员。
11、拟设北京公司法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复印件、简历、照片
12、拟设北京公司财务人员身份证明和上岗证复印件及照片
13、授权中方某人签字的授权书(如果没有,不用提交)
14、公司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产证复印件 15、委托代理公司的委托书及代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北京市住建委就限房价项目的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意见要求限房价项目的销售限价与周边市场价格评估价作出对比,价差比低于15%时,项目将由开发商直接作为商品房销售;价差比不低于15%时,将收购转化为共有产权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