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RRC新指南有以下变化:
1、收费方式:申请人取得《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后,应履行申请时作出的承诺,及时提交无线电发射设备进口销售等合同材料,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按照《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测试及监督检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定期与承检机构结算相关测试费用。
2、新申请资料需求变化。(*号必须提供,文件都需要中文版,其他项适用时提供)
*1《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申请表》
*2《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承诺书》
*3 国外核准情况的证明文件复印件(该项只适用于进口国外设备)
*4 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签章),境外申请单位提供合法的组织机构证明材料(加盖申请单位签章,彩色扫描)
*5 经办人的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签章,彩色扫描)
*6 无线电发射设备生产相关的生产能力、技术力量和质量管理体系等材料*7 设备使用说明书、技术手册,与无线收发功能相关的电路图、电路方框图或原理图、关键元器件清单。说明书中应列明型号核准代码的显示方式
*8 设备的彩色照片一套,包括外观、内部电路板及标牌照片,标牌信息应当包括生产厂商、产品型号、型号核准代码标识的样式等,照片应当标注比例尺
9 申请单位请求延期的函及《一致性承诺书》
10 原《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11 工商部门出具的更改单位名称证明及有效法律效应的相关文件
12 采用电子形式显示型号核准代码的,应当提供显示查看型号核准代码的说明和电子标牌样式
13 其他资料
14 公开日期审核材料
递交报告和相关材料之后,工信部审核周期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变成了3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