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律师,10年纠纷办案经验,重点大学法院院校毕业,中共党员,从事法律10年,执业在广州大型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天河区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大厦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路至冼村路南站,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戴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积累了丰富的与司法行政机关、媒体等单位交流的办案经验在办案中善于捕捉案件的关键环节和证据,一招制胜,所提出的独特、宝贵、前瞻的法律意见常被采纳;辟的法律分析,清晰的办案思路和认真的办案态度获得当事人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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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法院针对一起这样的案件作出判决,认定旧房主要承担4万多元的房屋修复费用。
购买二手房的是市民陈先生,据他介绍,去年9月份,他向孙**购买了一套房产。这是一套已经装修过的房子,因此,陈先生没有再装修,就直接入住了。但他没有想到,入住后不久,房屋就逐渐出现漏水,地脚线以上的墙面严重潮湿、水泥漆因膨胀隆起而脱落、卧室木地板拱起、墙壁变色、门扇无法关闭。
更让陈先生忧心的是,漏水状况一天比一天严重。发现漏水后,陈先生就通知房产中介及原房主一起到现场,经测试确认,他们找出了漏水的原因。原来,是孙**安装的隐蔽水管漏水所致。陈先生说,他还了解到,孙**在卖房子前就知道水管不符合安装要求,存在隐患,但是,却没有告知他。因此,他起诉要求孙**赔偿。
面对购房人的起诉和指责,原房主孙**辩解说,房屋交接时已经由原告验收,并不存在装修质量问题。
近日,法院要求孙**支付43856元给购房人陈先生。法官说,被告孙**作为卖方,应提供质量合格的房产给原告。但是,她装修安装的水管管道渗漏,造成房屋漏水,因此,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