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工程师职称申报条件(条件不全的记得联系我)
(一)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申报人员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二)学历、资历条件
以下学历必须为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后取学历在年限要求上等同于统招学历。
1.博士研究生学历,聘任工程师2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学历,聘任工程师4年以上;
3.大学本科学历,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4.大专学历,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8年以上;
5.中专学历,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3年以上,本条仅适用于县及县以下(不含市辖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
(三)业绩条件
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1)具有解决在生产过程或综合技术管理中本专业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
(2)有系统广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现代管理的发展趋势;
(3)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社会、经济效益;
(4)能够指导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研究、设计部门
(1)具有独立承担重要研究课题或有主持和组织重大工程项目设计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性技术问题;
(2)有系统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3)有丰富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实践经验,取得过具有实用价值或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设计成果,或发表过有较高水平的技术著作、论文;
(4)能够指导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四)破格申报(晋升)条件
1.符合认定工程师而未认定的博士、硕士统招毕业生,在原年限要求上增加3年破格申报。
2.不具备规定学历或聘任工程师不满规定年限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破格申报:
(1)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等科技奖励,获得市(厅)级二等科技奖励前两名以上奖励(获奖证书有署名);
(2)在高新技术成果引进转化推广工作中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在企业管理中求实创新、锐意改革取得了突出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高级经营管理者;完成省级高新技术创新计划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参与省级有较大影响的技改和技术攻关项目,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以上荣誉取得者须有省级主管部门的鉴定、立项书、文件、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并有署名);
(3)个人获得市级党委、政府或省级主管部门授予的有关生产、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先进荣誉称号;
(4)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并安置大量人员就业,被市级党委、政府评为纳税大户的企业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年上缴税金300万元以上,并附税金单);
(5)产品在国家行业协会组织的评比中获一等奖的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获奖证书有署名);产品被授予省级名牌产品或著名商标的企业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新产品的研制通过省级鉴定的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鉴定或立项书有署名);
(6)在抢险救灾中做出突出贡献,解决了技术难题的,有市级政府或省级部门文件表彰;
(7)完成我省有关工程专业的行业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等起草和制定;完成某项填补我省专业技术领域空白的工程技术工作,并具有相关省级主管部门证明文件或材料;
(8)获得发明专利1项(为前三完成人)或实用新型专利3项(均为第一完成人);
(9)从海外、省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或我省稀缺的专业人才,并有市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文件证明。
(五)论文条件
参评人员应提供参评论文2篇(每篇字数不少于2000字),要求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完成,评审对参评论文的发表不做要求。
(六)继续教育
申报人员从2014年开始,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小时,专业科目不少于56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