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普特蓄电池报价

  • 发布时间:2019-01-03 19:42:25,加入时间:2015年09月10日(距今355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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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普特电池的正常充电方法

拉普特蓄电池需要在以下情况下进行正常充电:

1. 拉普特电池长时间处于小电放逐电;

2. 拉普特蓄电池在机器上表现为电量不足;

3. 拉普特蓄电池经过检验,极板在空气中暴露的时间较长;

4. 拉普特电池冬季放电超过25%,夏季超过50%;

5. 电解液消耗较大或水分蒸发过多,补充了大量的蒸馏水。

6. 拉普特电池在室内放置时间长达1个月以上;

拉普特蓄电池注意:

1).充电时间是指在0.30C10(A)以下定电流充电,充电过程中蓄电池的端电压达到上表的充电电压后的充电时间;

2).超过表内时间后,如果继续充电就会造成过充电,缩短电池的寿命;如果充电时间偏短会因充电不足而达不到规定的容量。

3).对电池进行容量测试,建议按照循环的充电方式充电。

充电中的注意事项

如果充电末期充电电流超过0.05C10A,可能对电池外观和寿命造成永久性的损坏,请特别注意充电电压。

循环使用时,为防止过充电,建议安装定时器或采取完全充电后自动转为涓流充电的方式。

当环境温度不是25℃时,应对设置电压进行温度补偿,计算公式:

U修正=U25℃-K×(T实际-25)(T实际—环境温度,K—温度补偿系数)

拉普特蓄电池充电终止的判断依据

一般情况下,当蓄电池充电达到下述条件之一的,即可视为充电终止。

1)、充入电量为放出电量的1.1~1.3倍。

2)、充电后期充电电流小于0.005C10A(C10=电池的额定容量)。

3)、充电后期充电电流连续5小时不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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