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撤销注册香港公司恢复的概念
公司的名称已根据第或 748 条从公司登记册剔除,而该公司已根据该条解散;或公司已根据第751 条撤销注册及解散,如符合载于新条例第765条的以下条件,可藉原讼法庭命令而恢复注册。
二、撤销注册香港公司恢复的条件
1、 向原讼法庭提出的要求将有关公司恢复列入公司登记册的申请,可由以下人士提出——曾是该公司的董事、成员或债权人的人;或原讼法庭觉得在有关事宜中有利害关系的任何其他人(包括政府);
2、处长认为合适而附加的任何其他条件;
3、申请须在解散日期后的20年内提出。
三、撤销注册香港公司恢复的流程
1、 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撤销注册原因,申请恢复注册原因;
2、 由律师准备恢复注册香港公司的法院文件,其中一位董事須要到律师事务所签署法院文件;
3、 律师向法院递交恢复注册香港公司的文件;
4、 向注册处递交所欠年度的周年申报表;
5、 向税局申请缴交所欠年度的商业登记费,申请更新商业登记证;
6、 向银行申请恢复账号或向香港政府申请退回款项。
四、撤销注册香港公司恢复需要的文件
1、公司在撤销注册前的股东的地址,并提供相关人士身分证明副本;
2、公司现有股东名单,请列出所有股东姓名、地址及各人持有的股份数量,并提供相关人士身分证明副本;
3、公司被撤销注册前有否实质业务,如有的话,从事什么性质的商业活动
4、公司有否持有任何资产,包括动产及不动产 如有的话,请提供资料及证明;
5、公司有否负债,如有的话,请提供债务详情;
6、现任董事是否在公司成功恢复注册后仍会继续担任公司的董事
7、所有现有股东必须成为是次申请的申请人,请确认支持申请的誓章/誓词会由哪位股东负责作出
8、公司所欠年度的周年申报表;
五、撤销注册香港公司恢复的时间
撤销注册香港公司恢复香港本地公司大概需要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