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等省住建行业从业人员有关证书即将开启电子化时代

  • 发布时间:2019-01-08 09:16:30,加入时间:2018年12月05日(距今200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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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上办理,减少企业和人员负担,实现证书电子化管理目标,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了关于在河南、福建、吉林实行现场专业人员技能人员电子化培训合格证书请示的复函,以及关于河南省推行电子证照的复函,这预示着全省住建行业技能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即将迎来电子化时代!

同时批复的还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11项企业资质证书。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在河南等省(市)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从业人员有关证书电子化试点的复函

河南、福建、吉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在河南省实行现场专业人员技能人员电子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请示》(豫建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福建省推行从业人员岗位考核合格证书电子化的请示》(闽建人号)、《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拟在吉林省内开展从业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化的请示》(吉建文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全面推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从业人员证书电子化的请示》(京建文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省(市)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从业人员相关证书电子化试点,电子化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试点的电子化证书名称详见附件。

  请你们做好信息互通共享,对同一试点证书采用统一的电子化证书格式。做好与现有政策的衔接,加强对取得电子化证书人员身份实名信息认证。加强相关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数据管理和备份,确保数据安全可靠。及时做好相关数据的对接、上传,实现证书网上查询和省域互通互认,为下一步全面推行证书电子化工作积累经验。试点中有关情况和问题应及时报告。

  附件:河南等省(市)电子化试点证书汇总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年12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相关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

人员证件作为建筑资质办理的必要条件之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从业人员有关证书电子化试点范围的扩大,这一措施既减少了企业和个人的负担,也整治了证书挂靠的乱象,同时也使资质办理过程中人员证件的配备过程更加便捷,同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都可以来咨询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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