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
第八十六条“如从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上岗作业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并处相应罚款”以及《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第六条“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电梯的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至少有一名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责”等相关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之规定。
一、培训对象
电梯、场(厂)内机动车辆、起重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18周岁以上,初中以上文化。
二、培训考核组织工作
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具体实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工作,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考试中心组织统一考核,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发证。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大纲为主,包括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
四、培训时间
每月循环开班,长年接受报名
一、深圳市报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应具备的条件及应提交的资料
(一)、报考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男在60周岁以下,女在55周岁以下;
2、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国家另外规定的,从其规定);
3、身体健康(在镇级以上医院体检),无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4、具有相应申请项目的工作经历;
5、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6、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报考者需提交的申请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1份
2、1寸正面红底免冠(同版近期)照片3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