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条例》(第622章)第15部第4分部(恢复列入公司登记册)订立藉原讼法庭命令而将以撤销注册方式解散的公司恢复注册的程序,但不适用于在公司登记册被剔除名称的本地公司,这类的公司如要恢复注册的申请,仍须以申请以行政方式恢复。为了令各国商家更快捷地了解撤销注册香港公司恢复事宜,登尼特特作以下精简说明,供大家参考:
一、撤销注册香港公司恢复的概念
公司的名称已根据第或 748 条从公司登记册剔除,而该公司已根据该条解散;或公司已根据第751 条撤销注册及解散,如符合载于新条例第765条的以下条件,可藉原讼法庭命令而恢复注册。
二、撤销注册香港公司恢复的条件
1、 向原讼法庭提出的要求将有关公司恢复列入公司登记册的申请,可由以下人士提出——曾是该公司的董事、成员或债权人的人;或原讼法庭觉得在有关事宜中有利害关系的任何其他人(包括政府);
2、处长认为合适而附加的任何其他条件;
3、申请须在解散日期后的20年内提出。
三、撤销注册香港公司恢复的流程
1、 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撤销注册原因,申请恢复注册原因;
2、 由律师准备恢复注册香港公司的法院文件,其中一位董事須要到律师事务所签署法院文件;
3、 律师向法院递交恢复注册香港公司的文件;
4、 向注册处递交所欠年度的周年申报表;
5、 向税局申请缴交所欠年度的商业登记费,申请更新商业登记证;
6、 向银行申请恢复账号或向香港政府申请退回款项。
四、撤销注册香港公司恢复需要的文件
1、公司在撤销注册前的股东的地址,并提供相关人士身分证明副本;
2、公司现有股东名单,请列出所有股东姓名、地址及各人持有的股份数量,并提供相关人士身分证明副本;
3、公司被撤销注册前有否实质业务,如有的话,从事什么性质的商业活动
4、公司有否持有任何资产,包括动产及不动产 如有的话,请提供资料及证明;
5、公司有否负债,如有的话,请提供债务详情;
6、现任董事是否在公司成功恢复注册后仍会继续担任公司的董事
7、所有现有股东必须成为是次申请的申请人,请确认支持申请的誓章/誓词会由哪位股东负责作出
8、公司所欠年度的周年申报表;
五、撤销注册香港公司恢复的时间
撤销注册香港公司恢复香港本地公司大概需要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