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日益发达,社会交往增多,人们之间的相互交际增加,随之相生的就是社会的矛盾也呈现纷繁多样的状态,面对如此多的纠纷和冲突,解决争端的方式有许多种,其中和解是一种比较能体现双方自由意志和处分权的纠纷解决方式,那么个人债务纠纷怎样和解呢下面就由沈阳债务纠纷律师王磊为您介绍。
一、什么是和解
在法律上,指诉讼当事人之间为处理和结束诉讼而达成的解决争议问题的妥协或协议;也指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就已经发生的争议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自行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一般来说,和解的结果是撤回起诉或中止诉讼而无需判决。在这种情况下,和解作为当事人之间有约束力的契约,可以防止重新提出诉讼。当事人双方也可以将和解的条款写入一个协议判决,由法院记录在卷。
二、和解的法律效力
诉讼前的和解 指发生诉讼以前,双方当事人互相协商达成协议,解决双方的争执。这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依法处分自己民事实体权利的表现(见处分原则)。和解成立后,当事人所争执的权利即归确定,所抛弃的权利随即消失。和解一经成立,当事人不得任意反悔要求撤销。但是,和解所依据的文件,事后发现是伪造或涂改的;和解事件已为法院判决所确定,而当事人于和解时不知情的;当事人对重要的争执有重大误解而达成协议的,当事人都可以要求撤销和解。
诉讼中的和解 是当事人在诉讼进行中互相协商,达成协议,解决双方的争执。这种和解不问诉讼程序进行如何,凡在法院作出判决前,当事人都可进行。可以就整个诉讼标的达成协议,也可就诉讼上的个别问题达成协议。诉讼中的和解协议经法院审查批准,当事人签名盖章,即发生效力,结束诉讼程序的全部或一部。结束全部程序的,即视为当事人撤销诉讼。
以上就是沈阳债务纠纷律师王磊整理的关于个人债务纠纷怎样和解的相关问题,世界那么大,人与人之间难免会发生一些民事纠纷,但并不是所有的民事纠纷都必须对簿公堂,还可以依靠双方的处分和自由意志,选择进行和解。相信大家在王磊整理的资料中对个人债务纠纷怎样和解已经有所了解。如果还有更多法律问题欢迎到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
咨询热线还可以关注{卓政律师}公众号咨询。
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为位于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号市府恒隆广场23楼
卓政是一家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主要专业领域包括:建筑工程与房地产、公司并购、资本市场、知识产权、涉外法律、海商海事、银行与金融、刑事辩护、损害赔偿、公司合规与治理、劳动法、能源与矿产资源、行政诉讼、保险法、私募股权与投资基金、海外投资、财富规划与传承、业务创新、民事诉讼与仲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