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游经济潜力巨大,地方投资动力充足。夜游经济不同于夜市,而是一种基于时段性划分的经济形态,一般指从当日下午6点到次日天亮前所发生的三产服务业方面的城市活动,是以服务业为主体的城市经济在第二时空的进一步延伸。近年来夜游经济发展迅速,美国居民已有1/3的时间、1/3的收入、1/3的土地面积用于休闲,而其中60%以上的休闲活动在夜间。在国内,北京王府井出现超过100万人的高峰客流是在夜市,上海夜间商业销售额占白天的50%,重庆2/3以上的餐饮营业额是在夜间实现的,广州服务业产值有55%来源于夜间经济。城市夜游经济已经成为了城市建设发展的重要分支方向,人们夜晚活动时间的增加进一步提升了对城市景观照明行业的发展需求。
夜游经济效益可观、潜力巨大,引起地方政府重视,投资意愿加强。一个常住及流动人口300万的城市,假设每天10%的人进行夜游消费,假设人均消费30元,每晚就有一个900万元的大市场,一年收入可达30亿元。夜游经济市场潜力巨大,受到越来越多地方政府重视,相关投入快速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