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拜非自由区
注册的普通有限责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是迪拜当地人所拥有的公司。即便是外国人投资的公司,也都须找当地人作担保,公司在法律意义上是属于当地保人的,保人至少占公司股份的51%。迪拜责任有限公司是指由2-50位合伙人组成的公司,他们对公司所承担的义务取决于其各自在公司资本中的份额。合伙人的份额不得为可流通的,迪拜酋长国规定不得少于30万迪拉姆资金证明,注册公司时候注入该笔资金在当地银行并有银行出具存款证明.
阿联酋离岸公司(offshore company)
阿联酋离岸公司是指不在阿联酋注册地进行实质业务的公司。世界上一些国家和地区(多数为岛国)以法律手段制订并培育出一些特别宽松的经济区域,这些区域一般称为离岸法区。而所谓离岸公司就是泛指在离岸法区内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离岸法区又被称为避税港,根据国际财政文献局所编《国际税收辞汇》的解释,一般符合以下条件的国家或地区,就可以认定为避税港。
1)、注册人护照复印件
2)、出入境章或迪拜工作签证复印件,(出入境章既是进迪拜海关时护照上盖的入境章)
3)、3个公司英文名字,注明首选、2选3选。
2、阿联酋境外控股公司(范围更广,外延更大)
阿联酋境外公司是相对于境内公司而言的。境内公司就是依据阿联酋本国法律在本国注册成立的公司。相应的,一般而言依据外国法律在外国注册成立的公司即为境外公司。离岸公司是依据离岸地法律在离岸地注册成立的公司,因此离岸公司当然属于境外公司,更准确的说,离岸公司是为了达到避税节税目的而设立的境外公司,且大多登记在阿联酋、BVI、开曼、萨摩亚等避税天堂地区。但是反过来,境外公司并不仅指离岸公司,其内涵范围更广,外延更大。
1)、注册人护照复印件
2)、出入境章或迪拜工作签证复印件,(出入境章既是进迪拜海关时护照上盖的入境章)
3)、3个公司英文名字,注明首选、2选3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