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利得税如何进行税务申报
一、 香港公司做账要做三大财务报表,分别是损益表、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 做账所需要的资料包括公司章程、商业登记证(复印件)、银行的月结单(对账单)、银行收款和付款水单(回单)、商业invoice、订购单、装箱单、运费单以及费用开支单据。
二、香港公司核数,此处的核数即是内地所说的审计,香港公司的核数师报告只有香港持牌的会计师(CPA)才有权出具,经公司股东/董事签名确认后递交税局报税香港税务局评税,香港公司递交了税表、会计报告和核数师报告后,税务局会在三个月内完成评税,如果确认公司是亏损或没有利润的,会发出无需缴税的通知函,并将亏损额留到下一年抵扣。
当香港公司录得财年内亏损,公司利得税申报完成之后,在下列情况下,香港税局按惯例不会要求企业毎年递交利得税报税表:
1、尚未开始或己停止且尚未重新开始经营的行业或业务;
2、所经营行业或业务未有赚取(在抵销任何承前损前)应评税利润。应评税利润为按照《税务条例》计算的应课税利润。
以下情况可能会被税局认为是漏税企业:
1、公司的毛利与净利跟行业内其他企业差距较大;
2、管理费用内部分支出较大,如:应酬费、办公费、维修费等;
3、某一笔款项与往年的数额差别较大;
4、费用与收入比较之行业其他公司及往年数据有明显的上升;
5、逾期申报;
6、长年亏损;
7、被举报的香港公司。
同时,税务局会对总入息越高的企业越关注。如上的行为值得各香港公司在税务申报的时候特别留意,中港企业始终鼓励正规操作、如实报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