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沿用英国的公证制度,而普通法系的英国没有"公证人"这专门职业。由于实行判例法,所以也没有统一的公证法律,公证人可由律师或其它执业者担任。通过委托公证人办理发往内地。香港公证文件证明书: 由香港律师(既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并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转递专用章。
需要提供的资料:
1.拟要公证的香港公司名称
2.公证的使用地和用途:每个地方和国家政策不同,需要依据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或者企业的需要,来出具此项公证。(通常可以两个城市,若写多个城市也可以,就要多个正本或多个副本,比如六个城市,那就要做五正一副,或三正三副)
3.公证份数:标准是一正一副即一个正本,一个副本。需要明确告知几正几副。
4.需要公证的文件(半套还是全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