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以经营为目的进入韩国的方法是外商(个人或法人)设立当地法人而进军韩国、或外国法人在韩国设立分公司或联络办事处。
方法一:设立当地法人
外国投资商在韩国设立当地法人时、其设立程序与一般的韩国法人设立程序基本一致。但在设立当地法人前、须进行外商投资申报、设立后须进行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程序。
方法二:设立韩国分公司
外国法人分公司的设立根据是否存在经营活动、分为“分公司”和“联络办事处”。从事在韩国发生收益的经营活动时、被划分为“分公司”、由于其不属于韩国法人、而是属于外国法人的分公司、因此不分类为外商直接投资。
方法三:设立韩国联络办事处
“联络办事处”不在韩国从事发生收益的经营活动、仅可以执行业务联络、市场调查、研究开发活动等非营业性功能、与“分公司”不同、无需在韩国注册、由管辖税务局发放相当于营业注册的特定编号。
百利来温馨提醒:外商在韩国投资需要注意行业限制。在《韩国标准产业分类》的共1,145个行业中、《外商投资促进法》将公共行政、外务、国防等60个行业规定为外商投资禁止行业(禁止行业)、在1,084个投资对象行业中、其中28个行业针对外商投资比例做出了限制规定(限制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