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别名有哪些特点

  • 发布时间:2019-01-22 10:33:02,加入时间:2018年05月26日(距今258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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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申请成立时,除了公司名称外,还可以申请一个商业名称做为别名今天千百惠小编给大家介绍下,,提供给大家参考。

1、可以与公司名称一致,也可以与公司名称完全不同,可以不以limited(有限公司)字样结尾。

2、别名不具有法律效应,可无需查名,一般的都能使用.不加收任何费用,不可单独用别名开立银行帐户,并申请时间会延长一到两天。

3、申请时需于新成立公司时一并申请,如公司申请下来,则默认为该公司商务名称与公司名一致,无法后补。

4、申请别名不等于分行,如何辨别分行与别名的区别?首先,别名没有单独的BR,分行可领单独的BR,再者,别名虽然体现在公司BR上,但是,其登记证号码体现为000.而不是001或是002。

5、凡是有填写商业名称的,都要填写一个开业日期,也就是说,这种公司以后是不可以零申报的, 只有申请别名,政府默认为开业。

以上就是千百惠小编整理介绍的,,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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