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无偿还债务义务。父亲转移财产或贱卖财产或赠与子女,则需要撤销返还等。根据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沈阳债务债权律师王磊下面沈阳债务债权律师王磊简单介绍。
一、在我国父亲欠债会牵连儿子吗
从经济上来说,父亲和儿子是两个独立的经济个体,只要儿子已经成年,父亲就没有替儿子还款的义务;同样,儿子也没有替父亲还款的义务,除非一种情况,一方去世,另外一方继承了遗产,那如果有债务未还完的情况下,继承遗产的部分需要先偿还债务,如果有剩余的部分可以继续继承,如果遗产不足支付债务,那不足的部分继承方仍然没有义务用自己的钱支付。
简单来说就是,如果不是儿子从父亲那继承了遗产,那么儿子没有必要替父亲还款。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由此可见,若继承人接受遗产,就应当在继承遗产的限额内承担偿还被继承人生前债务的责任。
沈阳债务债权律师王磊提示在我国相关的父亲欠债不会影响到子女的财产安全,但是相关的子女进行相应的继承时,需要对这类财产进行相应的偿还,才能够合法的继承相关的财产。符合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合法的保护相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不被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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