偿还夫妻之间共同债务在一般情况下,是由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进行清偿,但是如果夫妻之间的财产不足以偿还完所有债务的话,应该以夫妻中某个人的个人财产进行偿还。下面由沈阳债务律师事务所王磊进行简单介绍。
夫妻共同债务,指的是一对男女自缔结婚姻存续关系开始,婚姻中的一方或者两方为了维持婚后生活的各种开销,而对第三人负担起的债务。根据二零一八年一月份最.新施行的关于夫妻债务纠纷方面问题的解释,以下三种情况都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
第一种是经过夫妻二人共同协商并签字债务,或者是夫妻当中其中某一方在婚姻存续关系中追认的原意共同承担的债务,都是属于夫妻之间共同的债务。
第二种情况是在夫妻两人婚姻生活中,其中以个人的名义为家庭生活中各种必须要的开销所负责的债务,而债权人主张此种债务应为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债务。
第三种情况则是夫妻中的任何一方在婚后生活中以他(她)自己个人的名义超出了日常生活开销之外的所需要负担的债务,而债权人以其为夫妻共同债务为理由主张权利,人民法院不应该支持,但是如果债权人能够找到有效证据证明这笔债务是用在夫妻共同生活或者是生产经营,亦或是夫妻共同原意承担的除外。
偿还夫妻之间共同债务在一般情况下,是由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进行清偿,但是如果夫妻之间的财产不足以偿还完所有债务的话,应该以夫妻中某个人的个人财产进行偿还。以上就是沈阳债务律师事务所王磊对夫妻之间债务怎么处理的问题相关介绍,如果还有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到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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