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理承诺 管理者应通过以下活动对其建立、改进COC监控体系的承诺提供证据: 1.1 建立文件化的经营方针、经营目标和公开承诺并贯彻执行(见方针目标) 1.2. 任命管理者代表(见任命书),在公司内确保COC监控体系的贯彻和维护。 1.3. 贯彻FSC标准要求,持续改进其有效性; 1.4. 提供必要的资源,确保FSC-COC产销监管链体系得到有效运行; 1.5. 应满足或超过与职工健康和安全有关的所有适用环境和安全法律法规。 2 安全、环境和资源 2.1. 配置必要的通风、消防器材,保持适宜的温、湿度和职业卫生、安全。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对于安全设施应报劳动监察部门检定并培育合格操作人员; 2.2. 制定并明确与COC监管链体系有关的架构及职责(见附件),以确保本体系的持续性、有效性和适宜性; 2.3.在公司内部,就COC体系的过程(如关键控制点),包括要求、目标及完成情况,以及实施的有效性,采用适当的培训确保其教育、训练、技能和经验上能够胜任以实施和改进COC监控体系过程,以实现承诺。 3 产品组明细 管理者代表组织销售部、生产部门建立公司FSC产品组明细表,详细说明该产品的类别和范围,并在过程中遵守; 4持续改进:适时改进FSC监管链体系和更新FSC产品组明细表,确保与承诺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