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货贸易合同审批是怎样的?沈阳涉外律师冯伟

  • 发布时间:2019-01-29 15:07:06,加入时间:2018年08月15日(距今2565天)
  • 地址:中国»辽宁»沈阳:沈河区青年大街1号市府恒隆广场23层
  • 公司: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 用户等级:普通会员
  • 联系:刘律师,手机:18809848746

  在实践中进行贸易活动的时候,就需要签订贸易合同,签订贸易合同是很重要的,所以要对合同的合法性、真实性等问题进行审查,那么易货贸易合同审批是怎样的­易货有哪些方式­下面由沈阳涉外律师冯伟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易货贸易合同审批是怎样的

  目前我国已开放基本全部商品的易货贸易,无须再进行审批,而易货贸易合同管理基本上采用手工方式,对签订的合同,履约过程中的履约时间、履约批次、数量、过货口岸、运输方式,不同贸易伙伴顺逆差等,分别进行手工记录归类、工作量大,难以做到及时和准确,并且也只能对几个少量指标进行统计。

  二、易货有哪些方式

  易货在国际贸易实践中主要表现为下列两种形式:

  1、直接易货

  对于需要通过运输运送货物的交易方来说,由于这种易货形式一般要求进出口同时进行,因此,应用中存在困难。于是在实际业务中,就产生了一些变通的做法,最常见的即为通过对开信用证的方式进行易货贸易。

  由于交货时间的差异,双方开立信用证的时间也就有先有后,先进口开证的一方为了使对方也履行开证义务,一般都在信用证内规定该证以对方按规定开出信用证为生效条件;或规定,该证的金额只能用来作为对方开立回头证之用,以此控制对方。

  2、综合易货

  综合易货多用于两国之间根据记帐或支付(清算)协定而进行的交易。由两国政府根据签订的支付协定,在双方银行互设帐户,双方政府各自提出在一定时期(通常为一年)提供给对方的商品种类、进出口金额基本相等,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易货协定书,然后根据协定书的有关规定,由各自的对外贸易专业公司签订具体的进出口合同,分别交货。商品出口后,由双方银行凭装运单证进行结汇并在对方国家在本行开立的帐户进行记帐,然后由银行按约定的期限结算。

  以上知识就是沈阳涉外律师冯伟对“易货贸易合同审批和易货的方式”问题进行的解答,目前我国已开放基本全部商品的易货贸易,签订易货贸易合同一般是不需要经有关部门审批的。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咨询。

  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0年,先后被评为沈阳市“AAA诚信律师事务所”、“辽宁省优秀律师事务所”等荣誉。办公地点位于沈阳市府恒隆广场23楼,办公面积达3200平方米,现有律师141名,在大连、丹东、锦州、沈阳自贸区设立分所。卓政作为一家综合性的律师事务所,为客户及时提供专业的、全面的、务实的法律及商务解决方案。咨询热线还可以关注{卓政律师}公众号咨询。 

联系我时请说明来自志趣网,谢谢!

免责申明:志趣网所展示的信息由用户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使用本网站的所有用户须接受并遵守法律法规。志趣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志趣网建议您交易小心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