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项目选择主体公司后期ico需要提供相关法律

  • 发布时间:2019-01-30 09:10:30,加入时间:2018年07月10日(距今2489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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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想进交易所,已经不是上币费多少就能搞定的事情了,由于各方面监管越来越严格,并且交易所要对各个方面的用户负责,肯定是要经过筛选和过滤的,不同交易所的要求,大同小异。

比如,所要求提供的资料列表,其中就有两个填项:准备发行的代币或虚拟币是否具有证券性质,如具有,请提供金融牌照及相关资料;如果没有,请出具非证券化性质的证明-就是所谓的法律意见书。

我想目前做区块链项目的几乎都是后者吧,既然是要出法律意见书,就牵涉到项目的主体,因为不是每个国家和律师都能出这个东西的,所以从选择项目主体时,就需要把相关的一切后续咨询清楚,否则,钱花出去了,时间浪费了,还得重头来过,更何况有些东西是错过就不再有的,损失已经是不能用钱来衡量的了。

新加坡基金会所需材料:

1、公司名称:必须是英文名,只能用英文名注册,以FOUNDATION LTD.结尾;

2、董事成员:提供董事、股东身份证或护照扫描件,至少三名董事,其中一人为新加坡籍(卓志提供);

3、注册担保额:1新币

4、注册地址:新加坡本地的注册地址,(卓志提供);

5、营业范围:选择2个营业项目,

6、公司法定秘书:(卓志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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