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宋长贵律师团队专注于企业法律顾问和财税相关法律事务,专注于公司法律控制及风险预防工作,能够将财税与法律有机结合,可为客户提供企业并购法律事务代理,企业改制、诉讼代理、法律顾问等企业兼并法律服务。团队成员均具有大型企业内部控制工作经验及事务所执业经历,各成员根据其业务特长及业务方向分工协作、集思广益,确保对顾问单位及当事人提供优质、准确、高效的法律服务。
收购:是指收购方用现金、债券或股票购买目标企业的部分或全部资产或股权,以获得目标企业控制权的行为。兼并行动的时间通常很长可能要二、三年,甚至五、六年。收购行动的时间则很短,二、三个月或半年左右。在实践中,往往收购和兼并同时进行,被称为并购,是一种通过转移公司所有权或控制权的方式实现并购方和目标双方扩张和发展的经营手段。
公司收购流程:
一、收购意向的确定(签署收购意向书)。
二、收购方作出收购决议。
三、目标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其它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对目标公司开展尽职调查,明确要收购对象的基本情况。
五、签订收购协议。
六、后续变更手续办理。
兼并与收购的区别在于:
1. 在兼并中,目标企业作为法人实体不复存在;而在收购中,目标企业可仍以法人实体存在,其产权可以是部分转让。
2. 兼并后,兼并方成为目标企业新的所有者和债权债务的承担者,是资产、债权、债务的一同转换;而在收购中,收购方是被收购企业的新股东,以收购出资的股本为限承担目标企业的风险。
3. 兼并多发生在目标企业财务状况不佳、生产经营环境恶化之时,兼并后一般需调整其生产经营、重新组合其资产;而收购一般发生在目标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状态,产权流动比较平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