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索赔的条件和程序咨询沈阳工程律师王洪涛

  • 发布时间:2019-02-01 16:39:28,加入时间:2018年09月11日(距今2435天)
  • 地址:中国»辽宁»沈阳: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51号商会总部大厦A座1
  • 公司: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 用户等级:普通会员
  • 联系:王,手机:13166718978

  针对“建筑工程索赔的条件和程序”这一问题,沈阳工程律师王洪涛给出如下解释: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对索赔作了较大的补充,规定更加明确具体。更具操作性。

  1、索赔的条件

  一是正当的索赔理由;二是有效的索赔证据;三是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出。必须有正当的索赔理由是任何索赔事件成立的前提条件。对正当索赔理由的说明必须有证据,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索赔是难以成功的。所以索赔证据要真实、全面、关联、及时并具有法律证明效力。

  2、承包人索赔的程序

  (1)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递交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

  (2)发包人指定专人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

  (3)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递交费用索赔申请表。

  (4)发包人指定的专人初步审查费用索赔申请表,认为索赔理由正当,索赔证据充分真实、全面、有说服力时予以受理。

  (5)发包人指定的专人进行费用索赔核对,经造价工程师复核索赔金额后,与承包人协商确定并由发包人批准。

  (6) 发包人指定的专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费用索赔审批表或发出要求承包人提交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详细资料的通知,待收到详细资料后,重新按(4)、(5)条执行。发包人在收到最终索赔报告后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未向承包人作出答复,视为该项索赔已认可。

  以上便是沈阳工程律师王洪涛为您讲解的关于建筑工程索赔的条件和程序的相关内容,希望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的沈阳工程律师王洪涛上述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0年,先后被评为沈阳市“AAA诚信律师事务所”、“辽宁省优秀律师事务所”等荣誉。办公地点位于沈阳市府恒隆广场23楼,办公面积达3200平方米,现有律师141名,在大连、丹东、锦州、沈阳自贸区设立分所。卓政作为一家综合性的律师事务所,为客户及时提供专业的、全面的、务实的法律及商务解决方案。

联系我时请说明来自志趣网,谢谢!

免责申明:志趣网所展示的信息由用户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使用本网站的所有用户须接受并遵守法律法规。志趣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志趣网建议您交易小心谨慎。